各相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7〕2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文件内容,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涉及本部门的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审改办(区政府大楼242房间)。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受理条件修订情况、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区审改办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侯伟莲 汪国华 联系电话:89350245 传真:89353004)
附件 :取消事项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