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农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农业环境质量、生产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评价与鉴定工作;负责循环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提供对本地区农业生产全过程(重点是“三品”基地)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例行检测与监测与综合评价服务;提供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检测服务,提供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溯源服务,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鉴定的检测服务;承担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员、内检员及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宣传、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普及等工作。(原:农田环境质量、生产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的监测 指导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工作 承担主管部门的检测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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