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3个单位。
1、“房山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房山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靖合
开办资金
399.4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下,研究制订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监测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培养监测人员队伍;研究督学培训课程,组织对教育督导队伍的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街道学园北街11号北教育大厦11层11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505834R
举办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第四幼儿园”公告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第四幼儿园
魏桂霞
3048万元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房山区公园北路5号院1号楼
12110111MB003020X8
3、“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司雪健
5万元
贯彻实施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项目、旅游景点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民俗旅游村的开发建设及民俗旅游户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旅游景点达标验收等工作;负责本地区旅游统计、信息工作等。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院内
12110111MB00423588
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