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房山区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房山区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慧明
开办资金
542.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综合执法车辆平台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执法车辆资产集中管理、日常维护和统一调度,负责临时应急车辆保障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2723131
举办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