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根据市编办《关于做好区县自设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京编办发〔2014〕22号)和《关于房山区处级自设机构清理情况的函》(京编办行〔2015〕100号)及七届区委常委会第153次会议精神,将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管理处名称调整为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简称上方山管理处),为区园林绿化局所属相当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