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房山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复》(京编委﹝2015﹞12号)及《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房山区处级自设机构清理情况的函》(京编办行﹝2015﹞100号)精神,将燕山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燕山文化卫生分局,将燕山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综合协调人口工作的职责划入燕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燕山文化卫生分局更名为燕山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定主任1名(副处级)。不再保留燕山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明确由燕山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工作,并将其更名为燕山市政市容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仍加挂燕山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燕山园林绿化分局牌子。
明确燕山体育运动中心为燕山办事处所属相当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核定主任1名(相当副处级)。
明确燕山交通管理中心为燕山办事处所属相当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由燕山市政市容和交通管理委员会代管,核定主任1名(相当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