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整合设立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京编办事〔2015〕19号)精神,在整合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区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高端制造业(房山)基地就业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CSD长阳分中心和燕山人力社保分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就业服务中心)职能的基础上,设立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简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所属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核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1名(相当副处级)。
在燕山人力社保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就业服务中心)加挂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燕山分中心牌子,机构纳入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现有管理体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