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规范区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及七届区委常委会第104次会议有关精神,参照中央、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的“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数均保持不变”原则,对我区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机构设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