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11〕114号)和区编办《关于成立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的批复》(房编办字〔2011〕117号),成立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为燕山办事处所属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燕山地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进行民间民俗文化的搜集、整理;负责文化活动场馆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地区文化产业发展。